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个人整改措施 日期:2020-03-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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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6〕16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照督查重点和自查问题清单,对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甘办字〔2016〕48号),全面整改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自查问题清单的函》(甘环函〔2016〕264号)所列我市的15项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了省上通报问题、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学习传达了《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并对我市环境保护问题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定下发了《XX市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方案》和《XX市环保问题普查工作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了相关县区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一)关于“辖区县(区)城区仅有1个水源地,目前无备用水源”的问题。我市仅天祝县城区无备用水源。天祝县原城区水源地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其水质不能满足城区供水要求,为确保天祝县城区饮用水安全,2015年,天祝县政府将原城区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安家河饮用水水源地。同时,天祝县政府计划将XX河水库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县水务局实施的天祝县南阳山供水工程已为后期供水预留接口,其位置在县城配水厂北侧XX河处。XX河水库地表水饮水净化工程已纳入“十三五”省级藏区专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净水车间1座;新建XX河至净水车间输水管线1公里,管材采用DN500的球墨铸铁;新建排水管线0.5公里及配套检查井10座。目前,XX河水库已建成,净水车间、输水管网等配套工程正在按计划建设,年内可完成备用水源建设任务。

  (二)关于“辖区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划分水源保护区,未纳入水源地环境管理范围”的问题。民勤县2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正在编制,预计7月底前可完成。古浪县1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正在编制,预计8月底前可完成。天祝县已完成20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正在组织评审。23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年底前可全部完成保护区区划方案评审和批复工作。

  (三)关于“民勤县、古浪县生产生活用水严重依赖地下水开采,超采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并落实水资源配置方案。依据省水利厅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河流来水预测情况,制定了《XX市2016年水资源配置意见》,已由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各县区对用水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将用水量逐级分配到灌区、乡镇、协会和用水户,同时规范用水管理程序,加强用水过程性控制。市水务局加强对全市水权落实情况执法巡查,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016年1-6月份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起,结案率100%,调处水事矛盾纠纷4起。二是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及时分析预测水情,坚持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齐抓,统一调度水资源。采取西营河专用输水渠加大泄水、天然河道全线闭口下泄、景电二期延伸民调渠增加调水等手段,增加向下游民勤的调水量。截止2016年7月7日,蔡旗断面过水量达到13680万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11954万立方米多1726万立方米。三是严格地下水管理。采用地下水开采量与地下水位双控指标,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已组织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编制完成了《石羊河流域地下水限采实施方案》。在2012年水利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各灌区将所有取水井进行了逐一排查,将关闭机井、置换机井在名录中重新更新,填写基础信息,统一整理,形成了2016年地下水取水井新信息名录。组织县区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印发了《XX市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方案》,对符合关闭条件的自备水源井计划在年底全部关闭。初步建成了XX市水资源监控中心,对174眼监测水井的地下水位、取水量进行远程监控。四是水资源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制定《XX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各县区2015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今年4月省政府组织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对我市水资源管理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市水务局向省水利厅汇报衔接,省水利厅对我市地下水开采现状予以认可,并在《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中表述:“XX市地下水压减任务通过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项目完成”。根据我市2007—2015年之间的地下水开采量及压减量统计报表和近年来我市地下水位变化情况数据表明,从2011年左右开始我市地下水已经达到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整体处于动态平衡,局部区域逐年回升。

  (四)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已建成民勤、古浪县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实际处理量小,运维管理水平和运行负荷率低。(2)全市未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工程,普遍采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方式处理,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民勤县1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5月投入运行,同年10月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已建成污水泵站4座,配套排水管网110公里,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2.14%。2016年计划完成民勤县工业园区排水管网5公里、新城区排水管网6公里,目前,完成新建排水管网4.3公里。古浪县建设局正在积极争取实施古浪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通过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确保2016年底前古浪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目前,三县一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拉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我市计划逐步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目前,XX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下一步,民勤、古浪、天祝县将陆续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厂。

  (五)关于“煤炭消费比重降幅较慢”的问题。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开发和利用效率,实现“一降(煤炭)、一稳(成品油)、多升(天然气、水电、光电)”,使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下降,天然气、电力消费比重上升。新建的各类项目能用气的不用煤,能用油的不用煤,能用气的不用油,鼓励优先用气,其次用油,有效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六)关于“省政府‘气十条’要求,2013年供应国Ⅳ汽油,2014年(本文来自大秘书网www.damishu.cn)供应国Ⅳ柴油;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1月1日起供应国Ⅴ汽柴油,需加快相关工作”的问题。一是实施燃油品质提升工程。认真执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核准。二是抓源头。市质监局与中石油、中石化XX分公司签订《2017年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协议书》,督促企业自律。目前两家公司已开始储备国Ⅴ汽、柴油,中石化XX分公司已开始供应国Ⅴ柴油。

  (七)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所涉部分县区缺乏后期管护运行经费,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民勤县城管、农办、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民勤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由县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县政府常务会审定了《关于将民勤县城区及重点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决定布局建设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5个、垃圾转运站10个,辐射18个乡镇、284个行政村,确保城乡垃圾及时收集、按时转运、处理得当。凉州区、古浪县正在检查梳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管护运行情况,并研究制定管护运行制度和管护运行资金筹集方案。天祝县政府制定了《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实施的乡镇政府为资产管理责任主体,将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使用的垃圾车等项目设施、设备交给项目村所在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天祝县财政局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天堂镇、炭山岭镇进行了资金补助,每年补助资金30万元,其他项目实施乡镇垃圾清运费用及清运设备日常维护运行费用由乡镇、村解决。

  (八)关于“XX工业园区未建设集中供热站及管网和固体废物处理场所”的问题。制定下发整改方案,要求凉州区政府督促XX工业园区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建设集中供热站及管网和固体废物处理场所等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甘电投XX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预计 2017年建成投运,可解决园区企业工业用蒸汽及供热。XX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建成日处理150吨垃圾转运站一座,对园区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九)关于“虽然市级政府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但是根据环保部通报,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缺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之外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的问题。制定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将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之外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纳入环境监管网格。

  (十)关于“未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出台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意见”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制定了我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十一)关于“对已清理,还未完成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环保部要求,必须于2016年6月底前清理上报,并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的问题。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69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全部明确了清理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2016年11月底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

  (十二)关于“天祝天源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安监部门认定为干料堆场)距下游村庄仅400米左右,距黄羊河1.3公里,长期无人维护。通过卫星地图查阅和询问调查,尾矿库没有排洪设施,山顶蓄水池存有生产废水,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问题。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兰州助剂厂等10家企业环境隐患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甘环函〔2016〕232号)要求,天祝县政府制定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天祝天源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后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按照安全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要求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整治,按省环保厅督办要求和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解除挂牌督办。目前,企业已委托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16年7月4日-6日,甘肃省安科院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待省安科院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后,按要求整改。

  (十三)关于“古浪海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水合肼存储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将废桶随意堆存在车间,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危险废物未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未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私自将废桶出售,未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台帐”的问题。2016年5月26日、5月30日,市环保局和古浪县环保局对古浪海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水合肼存储废桶产生量和去向进行了现场核实。目前,企业已建成了水合肼原料桶贮存区,建设了围堰及存放区标识;已按要求建成事故应急池并与贮存区连通;健全完善了相关台账资料;对出售给当地农民工(该企业用工)的水合肼废桶进行了核实、回访,并登记造册;企业与新疆新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桶回收协议。2016年6月12日,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上报了《古浪海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核实情况的报告》,详细汇报了该公司危险废物有关情况。

  (十四)关于“XX奋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未开展(该厂尚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工作);矿水循环系统加药设施停运维修;按环评要求,应建设10m3/天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目前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暂存于该厂化粪池,据该厂反映,生活废水处理正在与XX市污水处理厂协商外运处置”的问题。XX奋天矿业有限公司与XX市污水处理厂签订了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生活污水由市污水处理厂定期拉运处理,尾矿库循环水系统加药设施经维修已正常运行,企业已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完成地下水监测,监测报告已报环保部门备案,正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十五)关于“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未按照危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应急事故池未空置;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欠规范”的问题。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对厂内危险废物建立了台帐,对应急事故池内废水进行了清理,确保事故池空置状态。拆除了污水处理站周边多余管线,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维护,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实时、稳定传输至市环保局监控平台。

  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即对我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2016年2月2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武发〔2016〕6号),将环境隐患排查纳入其中,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赴各县区专项督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各组汇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共排查环境隐患51个,至目前已整改50个,1个正在整改中。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环发〔2015〕274号)和《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6〕54号),市环保局立即下发《关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将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一项具体举措,认真扎实开展,对排查出的52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分级管理、及时督办、闭环销号,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已整改43个,其余正在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污染企业停产治理、淘汰和退出机制。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审计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区域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

  (二)加大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靠实责任,及时调度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问题普查。按照《XX市环境保护问题普查工作方案》,在县区全面普查、部门集中普查、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组成巡查组,对三县一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普查情况开展市级巡查。分别对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谈话或约谈;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环保问题普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县区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县区召开巡查问题反馈会,进行反馈交办。

  (四)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和随机抽查,做到环境执法巡查和随机抽查常态化,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消除环境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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