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领导述职报告 日期:2020-03-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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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9日至8月23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xx地区妇联进行了巡察。2016年11月28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地区妇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研究谋划落实不够;妇联党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思想观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结合“突出政治纪律 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和“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核心内容,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刻认识党建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严格责任担当,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荣获地区党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在全地区2017年妇女工作会议上,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布置,把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切实发挥好党建对业务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2017年上半年将督导党建工作,形成督查通知单。(二)加强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主席重视支持抓党建,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建,其他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二是将党建工作将纳入本单位党组书记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已结合地区组织工作会议,制订了《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季度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三)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一是已制订《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完善《xx地区妇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二是丰富支部活动,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突出政治纪律 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全面落实“3+X”主题党日活动,相继开展了开展“关爱工程进校园,我为孩子捐本书”为主题的《明辨是非远离极端》卡通教育读本认捐活动、“饺子+大盘肉”我们一起吃个团圆饭等主题活动,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四)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组书记切实做到“四个亲自”。2017年3月5日召开地区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地区妇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目前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二是严格按照地区纪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四书两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四书两报告”制度(对妇联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分解、部署;实行“签字背书”,单位一把手与副职领导、副职领导与分管科室长分层签订责任书;分别向党组成员送达任务告知书);三是与各县(市)妇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本系统的廉洁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没有按照有关要求确定研讨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做到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党组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对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并公示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已制订切实可行的2017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已派支部组织委员到地直机关工委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记录。落实好党员活动考勤制度,不管是学习还是参加活动,都做到记录详实。支部记录手册实行每月由支部书记签阅评价制(支部书于2017年2月被抽调地委巡察组),每半年将由党组书记签阅评价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及时。纪检组长兼职过多,纪检组未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有效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xx地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已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细化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塔地纪办发[2015]2号《转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6年9月地区妇联党组召开会议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并报请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同意。目前新任纪检组长分工为协助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协调,主管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财务和项目监督工作。分工情况已上报地委组织部和地区纪委,没有提出异议。三是实施“12345”工作法,强化纪检组监督职能。即1个目标—提升妇联系统效能建设;2个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3督办—妇联绩效考评重点工作、县级干部和科级干部落实重点工作;4季查—每一季度督查工作形成绩效考评通报;5健全—财务、考勤、车辆管理、值班、绩效考评奖惩制度,不断提升妇联系统效能建设,发挥纪检组监督职能。

  二、六项纪律方面

  (一)关于在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中打折扣,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去极端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精学透,已由党组书记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去极端化”政策宣讲1次,增强全体干部“四个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宣讲员队伍作用,组建草根化、接地气的宣讲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巾帼宣讲员队伍的管理,规范工作要求,建立宣讲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巾帼宣讲员管理办法》,明确巾帼宣讲员具备的条件、职责、宣讲内容、巾帼宣讲员产生的办法及管理。为巾帼宣讲员统一造册登记,为他们颁发《巾帼宣讲员记录本》和巾帼宣讲员胸章;要求巾帼宣讲员每月宣讲次数不少于4场,每年不少于50场,并对巾帼宣讲员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地区组建金牌宣讲员队伍。三是为巾帼宣讲员发放智能手机。四是选派优秀宣讲员骨干赴疆内外免费培训学习。五是加大“百万妇女大宣讲”的落实力度。各县(市)妇联每月3日前要向地区妇联上报上一月宣讲场次数及相关情况,并在微信群里发送宣讲动态照片。(目前已开展200余场次的宣讲,受教育5.6万余人次)。六是积极向自治区妇联争取到11000本宣传年历,正在向基层妇女发放中。七是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突出民族团结主题,地区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家庭才艺大赛,各县(市)活动亦精彩纷呈。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妇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充分。党组会议记录与其他会议记录混淆在一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xx地区地直单位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塔地党办〔2017〕3号)。二是严格按照《xx地区地直单位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议事范围召开党组会议,由专人记录党组会议。业务会议由主席召集开展,由专人记录业务会议记录。其他会议,也有专门的记录本。已形成3个记录本。杜绝党组会议记录与其他会议记录混淆在一起。

  (三)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1)虚报预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超范围发放独生子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重新审核单位干部职工孩子出生年月(以户口本、身份证为准),登记造册。按照财务规定,追回2010-2015年套取财政资金超范围发放的独生子费,于2016年12月20日前已上缴国库。

  (2)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已制定并公示地区妇联差旅费报销流程,已对缺少单位负责人签批及出差人签字的票据进行了补签,纪检组加大了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严格杜绝此类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3)超范围使用现金,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财务室已做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严格执行对公进行直接支付、对私使用公务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杜绝超范围使用现金。

  4、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为基层妇女服务的意识淡薄,方法不多,措施不强,在怎样党建带妇建等方面实招少。在帮助妇女脱贫致富工作中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地区妇联工作人员少的现状,以“访惠聚”驻村工作点为辐射,全面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帮助驻村点的群众解决1-3个突出问题。二是反映基层妇联干部待遇问题,紧紧抓住地委听取妇女工作汇报之际,为最基层的妇联干部呼吁落实政治、生活待遇。三是坚持党建带妇建,按照“六有七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活跃“妇女之家”建设,夯实服务基层基础;联合下发《关于在“访惠聚”活动中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通知》,在基层组织培训班中大力宣传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负责人对妇女组织的认识;紧紧抓住新兴组织“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在新兴组织中妇女组织的组建力度,目前,已组建94个。四是突出“巾帼扶贫七行动”,促进各族妇女共同发展。“观念转变行动”—依托“百万妇女大宣讲”转变妇女观念。举办妇女创业发展、“精准扶贫”座谈会5场(次)。组织优秀宣讲员在49个贫困村和xx雨泽制衣有限公司举办巾帼民族团结和创业“我能行”宣讲活动,用身边人的创业事迹激发各族妇女脱贫内生动力。“技能提升行动”—举办了地区第三届妇女巧手大赛,组织贫困妇女到创业女能手基地学习,1.5万名农村妇女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46名优秀妇女参加电商培训班,助力妇女发展。“示范带动行动”—挖掘树立了女性领办的企业(合作社)、女经纪人创业典型13个,为妇女树立看得见的学习榜样。“项目扶持行动”—争取到自治区13个220万元的巾帼手工制品拓展项目;协助经信委等部门实施好“短平快项目”,吸纳更多妇女就业;46万靓丽工程和基层工作经费,服务各族妇女。“结对帮扶行动”—31名女能人(女企业家、女带头人)与201名贫困妇女结对牵手,地区妇联干部向结对子贫困户发放1.25万元鹅苗,带动贫困妇女互助脱贫。“健康关爱行动”—在49个贫困村开展了女性健康保健知识宣讲;向“两癌”贫困妇女发放救助金47万元;80万元的导乐分娩关爱服务公益项目落地沙湾县。“公益救助行动”—“爱心妈妈”协会慰问帮扶活动层出不穷;募集“爱心一元捐”资金38万余元,关爱贫困妇女儿童;争取“春蕾计划”资金12万元,150名贫困初高中生受益;发放“恒爱行动—爱心毛衣”3000件;发起实施“母亲邮包—献给贫困母亲的爱”公益项目活动,募集发放邮包600个。

  (2)“爱心一元捐”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爱心一元捐”管理办法。在启动2017年“爱心一元捐”募集活动时,将严格按照“爱心一元捐”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将所筹善款上缴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并及时进行公示;做好“爱心一元捐”受助者的基础摸底和汇总,并上报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制定“爱心一元捐”使用计划,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爱心一元捐”使用计划并形成会议记录,向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提交项目建议书,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规范资金用途,将所筹“爱心一元捐”资金用于开展“贫困妇女扶贫创业、贫困女童公益助学”,做到专款专用。

  (3)对机关干部管理不严,考勤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长期不参加考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已完善考勤、绩效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一月一登记一公示考勤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地区妇联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奖励金二次分配办法》。四是纪检组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促进作风转变。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2016 年 11 月 15 日 经地区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一名有资质、思想品德好、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签订聘用合同。加大财务管理,目前会计、出纳严格按照岗位制度及流程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精神方面的问题

  公车管理不严,报销差费与单位派车单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制定车辆加油登记表和市区外派车登记单,并严格登记落实,确保报销差费与单位派车单相符。纪检组每季度对车辆使用情况和差费报销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督查清单上报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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