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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步走推进扶贫活动方案汇编3篇

来源:活动方案 日期:2024-07-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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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步走推进扶贫活动方案汇编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健步走推进扶贫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_脱贫〔2020〕_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扶贫日”教育扶贫系列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内容

  各级教育部门、直属各学校,要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扶贫走访调研。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调研困难学生资助、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扶贫、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教育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研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矛盾和差距,并针对上级核查、指导反馈的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农村学校教师待遇不高、优质资源短缺、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不够、学生资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推进年度教育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定点帮扶单位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及美丽乡村建设,主动与帮扶对象一起研究扶贫新思路、新路径,着力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要组织单位帮扶责任人,与帮扶户一起核算前三季度家庭实际收入情况,整合用好现有资产资源,做好政策信息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识,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二)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基本方略、方法措施,宣传脱贫攻坚中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宣传“扶贫日”活动的典型做法、特色亮点,弘扬正能量。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努力使每个学生人人皆知,着力营造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各级教育机关要持续深化“聚焦脱贫攻坚,机关勇当先锋”活动。“扶贫日”前夕,要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帮扶户,开展一次农产品采收、土特产认购等活动,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促进产销对接。要组织所属职业学校,面对贫困群众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群众提高技术技能,促进帮扶村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开展爱心公益活动。“扶贫日”主题活动中,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邮政部门,通过爱心义卖、捐赠“爱心美术包”等形式,积极为贫困山区学生奉献爱心。市区各高中、初中、小学,要分别结合驻村扶贫、对口帮扶等工作,组织优秀教师,到各乡镇为贫困地区学生上一堂以“启蒙教育”为主题的励志教育,激励贫困地区学生更加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用知识改变命运(具体方案见附件)。要着眼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把文化扶贫融入“快乐星期天”活动,组织健康向上的优秀节目到农村演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开展“扶贫日”主题活动,要周密部署,统一安排,集中行动,确保各项活动高效开展,取得实效,在系统上下努力形成群策群力推进教育扶贫的联动效应。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要着眼精准扶贫要求,贴近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行之有效的“扶贫日”帮扶活动。对家中有在校学生的贫困户,要详细了解学生受资助情况,积极宣传教育扶贫有关政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得到教育政策资助。

  (三)严守纪律,确保安全。开展“扶贫日”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群众纪律,并努力做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活动与实效相结合。要力戒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现象,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健康有效开展。

  (四)留存资料,及时上报。各单位开展“扶贫日”活动有关图文资料,要及时归入单位扶贫工作档案,并及时向活动牵头部门报送活动有关情况。市直各学校开展“扶贫日”活动工作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第2篇: 健步走推进扶贫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_年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_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_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_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_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

  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_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

  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_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_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_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_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_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_年9月底前对省直201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_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_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_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_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第3篇: 健步走推进扶贫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为扎实开展XX乡2015年“扶贫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动全乡扶贫开发转型提质增效,推进我乡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扶贫日系列活动时间为9月17日至10月17日,在全乡全面开展。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宣传动员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扶贫日”活动期间,利用橱窗、展板、短信、微博、微信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做好报道,宣传我乡扶贫开发成就、先进典型,播放专题节目、“扶贫日”公益广告,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

  2.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在街道、村社悬挂标语;在各村全面广泛宣传发动,力求XX乡“扶贫日”活动深入到村。

  (二)开展募捐活动

  1.募捐时间。募捐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集中募集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0月17日。

  2.募捐组织。乡辖各单位、各村要制定募捐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3.募捐方式。

  (1)资金募捐方式。募捐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活动完毕后,在统计表中将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上报至2015“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受捐赠所在地的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并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2015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募捐选择方式。捐赠单位或个人可自主选择县、乡镇任一指定的受赠机构进行资金捐赠;可自主选择受捐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资捐赠;可登陆“XX爱心扶贫网”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快递物资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参加单位组织“扶贫日”募捐活动的个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捐赠或提供2015年捐赠凭证(快递单、汇款单等)的方式进行。

  (4)县级募捐指定机构。县级指定受赠机构为XX县扶贫开发。各单位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XX县扶贫开发局,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中募集”,XX县扶贫开发局核实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捐赠发票寄送至汇款单位。

  (5)乡级募捐指定机构。乡级指定受赠机构为XX县XX乡人民政府。

  4.募集资金使用对象:一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全乡农村贫困对象;二是捐赠单位指定的使用方向。捐赠款的审批使用和划拨,依据规定办理。

  5.募捐统计。乡辖各单位、各村分别统计本单位、本村募捐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15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

  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结对认亲、到“XX爱心扶贫网”公布的贫困户家中家访等特色扶贫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积极参与

  乡辖各单位、各村根据所承担的内容和任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推出特色活动。

  (二)加强监督管理

  乡辖各单位、各村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乡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认真查处。

  (三)加强后勤保障

  开展活动要务求实效、厉行节约,开展活动的费用不得在捐赠款及利息中列支,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

  (四)总结表扬

  乡辖各单位、各村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开展健步走活动方案 开展2021年健步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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