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党委班子自查自检报告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日期:2019-10-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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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银行党委班子自查自检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银行党委班子自查自检报告

  银监局:

  为认真贯彻关于州银监局转发的《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专门召开了以网络安全为主题的会议,并草拟了网络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由我行科技部统一管理,各科室负责各自的网络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安全有关事件的发生,总体上看,我行网络安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效果也比较好,近年来未发现泄密问题。

  一、计算机涉密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涉密计算机管理抓在手上。对于计算机磁介质(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严禁携带存在涉密内容的磁介质到上网的计算机上加工、贮存、传递处理文件,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了与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安全措施,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计算机失密、泄密事故。

  二、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情况

  一是网络安全方面。我行配备了防病毒软件、网络隔离卡,采用了强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

  二是日常管理方面切实抓好内网、外网和应用软件五层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光盘、硬盘、优盘、移动硬盘等管理、维修和销毁工作。重点抓好三大安全排查:一是硬件安全,包括防雷、防火、防盗和电源连接等;二是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结构、安全日志管理、密码管理、IP管理、互联网行为管理等;三是应用安全,包括邮件系统、资源库管理、软件管理等。

  三、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我行每台终端机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系统相关设备的应用一直采取规范化管理,硬件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单位硬件的运行环境符合要求,打印机配件、色带架等基本使用设备原装产品;防雷地线正常,对于有问题的防雷插座已进行更换,防雷设备运行基本稳定,没有出现雷击事故;UPS基本运转正常。网站系统安全有效,无任何安全隐患。

  四、通讯设备运转正常

  我行网络系统的组成结构及其配置合理,并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网络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接口是也过安全检验、鉴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自安装以来运转基本正常。

  五、严格管理、规范设备维护

  我行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我们一是坚持制度管人。二是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计算机技能。同时在行内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使全体人员意识到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是三防一保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计算机犯罪还将成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设备维护方面,专门设置了网络设备故障登记簿、计算机维护及维修表对于设备故障和维护情况属实登记,并及时处理。对外来维护人员,要求有相关人员陪同,并对其身份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规范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六、安全教育

  为保证我行网络安全有效地运行,减少病毒侵入,我行就网络安全及系统安全的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期间,大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计算机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对于线路不整齐、暴露的,立即对线路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防鼠、防火安全工作。

  (二)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

  (三)自查中发现个别人员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银行党委班子自查自检报告

  省行电子银行部:

  近年来,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以其成本低,方便、快捷、全天候服务等优势倍受客户青睐。网上电子银行结算及商户签约转账终端在企事业单位和单个客户群体中迅速发展,ATM因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提供24小时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而广受客户欢迎。然而,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企业财务人员水平和个别结算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案例也不断增加。增强风险意识,规避网上电子银行结算成为当前我县支行网上电子银行发展的当务之急。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经营,防范风险,保证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特根据省行下发的通知对支行电子银行交易、商户签约转账终端及ATM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避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从执行规范化工作流程中落实。

  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存在于联社及客户通过互联网登陆银行网站办理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网上电子银行会计结算风险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网上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我县支行结算业务目前所面临的部分结算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与网上银行结算有关。自20XX年5月15止我县支行共签约网上银行企业用户2户,个人用户9户,在网上银行的签约、柜台操作、后台操作以及客户经理等银行内部人员的工作管理上规范合理;由县支行资产负债部对企业签约的客户资料实行一户一袋制,个人签约的客户资料专夹保管,各类登记薄完善健全;其中企业客户证书载体出入纪录健全,证书载体及密码做到双线传递、及时发放,并按照省支行统一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同时严禁行内员工参与客户相关资金交易。

  二、ATM的广泛使用必须基于安全、可靠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丧失了存在的前提。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假网站等方式,诱使客户在ATM上转账,进而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风险,我县支行将辖内ATM系统进行了版本升级,在ATM有卡转账及无卡交易中加入了“防欺诈提示信息”。当客户在ATM上选择“转账”或“无卡交易”功能键后,屏幕就会显示带有下列提示内容的画面与文字——“谨防电话、短信、邮件、假网站等诈骗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转账”,及时地提醒客户三思而后行,以防上当受骗。并在有卡转账和无卡交易中,加入了“回显户名”环节,当客户在ATM上输入对方卡号或账号后,屏幕会自动显示出该账户对应的户名供客户确认,通过这样的户名校验,解除了客户的担忧,可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为了防止客户进行ATM存款时,因为拿错卡或卡被掉换而存错钱,我县支行在ATM存款交易中也加入了“回显户名”环节。当客户在ATM上存款时,系统会以类似于转账“回显户名”的方式,显示存款账户户名供客户确认,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分析众多ATM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靠窃取客户银行卡卡号或密码来达到犯罪目的的。那么,换个角度来说,只要客户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密码或卡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了。因此,我县支行要求所有临柜工作人员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引导,提高客户自身防范意识,提示客户保护个人密码,增强防范意识,从而达到提升ATM使用安全的目的。在此,我县支行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没有设置电子银行监控岗位,并落实专门人员监控和严密的再监督检查方案。我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对电子银行风险控制,加强管理,决不容许出现为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的行为,并制定有效的检查方案,注重检查实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业务检查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监督机制,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电子银行的标准,从根本上保障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稳健发展。

  银行党委班子自查自检报告

  我支行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使行业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赌球、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9、未有私自将押运路线透露给他人的行为;

  10、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

  11、无故意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行为,未有风险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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