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工作制度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 日期:2020-04-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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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一):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工作制度(二):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工作制度(三):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工作制度(四):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等;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查目的。

  三、检验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离开检验室更换工作服,以免环境污染。

  四、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如实报告。

  六、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采血务必持续一人一管一针,严格无菌操作。

  八、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检验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各种仪器要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

  十、下班时检查检验室水、电等,安全后方可离去。

  化验室工作制度(五):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务必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务必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化验室工作制度(六):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工作制度(七):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身旁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数据表达出来,务必持续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消质量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资料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化验室管理制度。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状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交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持续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一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务必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身旁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持续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带给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带给。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决定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带给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推荐权;

  化验室工作制度(八):

  化验室工作制度

  1、化验室持续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持续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务必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务必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务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职责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化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用心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化验室工作制度(九):

  化验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化验检查。

  二、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发生污染及时消毒。

  三、接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四、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收集、转送处理。五、各种化验器具务必按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

  六、检验标本集中处理,如血液、尿液、粪便标本按规范消毒后再处理。七、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消毒后方可洗涤。

  八、严格遵守各项检验制度,填写报告单要明确清楚,报告须慎重核对后方能发出,并签名盖章。

  九、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十):

  化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

  三、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1、固体试剂

  a.盐类及氧化物:按周期表分类存放和标识,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b.碱类:按阳离子分类存放和标识,如:NaOH、KOH、NH4OH等。

  c.指示剂类:按功能分类存放,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剂,金属指示剂,萤光指示剂等。d.有机试剂:按测定对象或功能团分类存放和标识。

  2、液体试剂

  a.酸类:按阳离子分类存放和标识,如:硫酸、盐酸、硝酸、醋酸等。

  b.有机试剂:按醇类、醚类、酮类等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

  3、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应分开存放,固体试剂应按分类编号顺序存放和造册,以便查找。

  4、自配试剂溶液和管理

  自配试剂溶液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及用量盛装于有塞的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入棕色瓶中,需滴加的试剂及指示剂装入滴瓶中,整齐排列于试剂架上,排列方法能够按各分析项目所需试剂配套排列,指示剂可排列在小阶梯的试剂架上;试剂瓶的标签大小应与瓶子大小相称,书写要工整,标签应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并经常拭试剂瓶以持续清洁,过期失效的试剂应及时更换。

  5、危险物品的分类

  a.易爆品: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易爆性,当受到高热磨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超多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如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酸铵及其他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

  b.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物质混存时易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这类物质可分为:

  1.一级无机氧化物:如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氯化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钾等

  2.一级有机氧化物: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

  3.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4.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c.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达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6、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按文件W/C-007《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细菌、水分、杂质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五、保密制度

  1、本化验室技术工作计划、规划、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非标准检验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验室权益的技术资料都应严格保密。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六、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一位化验员都务必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精密细致的观察和整齐、清洁的实验习惯,严禁在检测中弄虚作假。

  2、化验员工作前后均应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并养成工作前和工作后洗手的习惯,因工作前如果手很脏,就可能沾污实验仪器和试剂样品,引起实验误差,工作后务必用肥皂洗手,以防有毒物质在吃饭时带入口中。

  3、化验员进行检测前,应作好务必的准备,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仪器放置整齐,实验台面及地面应经常持续干燥清洁,不得向地上甩水,检测告一段落应及时进行整理、碎滤纸等物应放在专门的垃圾篓内,不得随地地乱扔或倒入下水道内。要养成一切用品和工具用毕放回原处的习惯。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在非工作时穿用,以防有害物质扩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

  七、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标签,绝对不能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能用茶杯、食具盛大装药品,更不能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稀释硫酸时,务必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较高时,应等其冷却或降温后再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5、易燃溶剂加热时,务必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6、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具,操作者应亲手清洗干净,以防危及他人安全。

  7、移动、开启大瓶液体时,不能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纸板或其他垫板垫好,严禁开瓶时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类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9、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0、化验室中应备有烫伤药品等,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1、操作压力设备或其他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用电应遵守公司《安全用电规程》进行。

  12、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工作制度(十一):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条形码/标本联号/另纸替代),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各种标本采集按实验室SOP文件要求采集/转运。

  4、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采集糖耐量、狼疮细胞以及时尿清除试验等特殊项目标本时,应注明采集时间。

  6、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7、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8、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9、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10、应对报告发出后,剩余标本按(SOP)文件保留/废弃。各种废弃标本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危急值报告登记工作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AV-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项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资料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务必经过专门训练,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对天平、分光光度计、其它有关仪器应按照我国计量法规,定期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校检,并保留校检证书。

  5、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鉴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鉴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试剂管理制度

  1、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取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

  2、非仪器配套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校准品等,由科主任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评价、选购。所用试剂务必是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此外应有方法学评价实验报告,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和特异性能进行评价。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备科主任及省、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3、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务必保证质量,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4、对领来的试剂或物品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储存条件和价格,并有专人按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记录,定期检查。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任何试剂使用超过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写报废单,经鉴定后由科主任及上级领导批准销毁,只有当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实验室有充足依据证明其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方可在规定的延长期间内使用。

  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

  1、建立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直接职责者应及时主动详细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具体情节,同时报告相关职责人。

  2、发生差错的班组应用心讨论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3、对差错事故不作登记和隐瞒包庇者,除追究人职责外,将进一步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职责,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科室处理。

  4、对发生差错理按医院处理制度和科室相关制度处罚和备案,并取消年终评优,差错事故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呈报上级部门。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1、依据仪器和试剂,选取国家或商家推荐的标准室内质控物,并按规定方法进行评价和使用。确认后严禁随意更换试剂和控制物,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确实需要更换时,应带给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数据和评价结果并报送科主任审核,待确认贴合质量体系完整性要求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应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前瞻性调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册及管理与质量记录文件,加强室内质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应详细记录开封日期、有效日期、储存条件、预期使用次数等;注意节约,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应按标本测定常规方法进行控制物的检测,遵循Westgard多规则质控条款进行判别和分析,正确理解变异系数(CV%)的真实含义;当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结果,以供“举证倒置”等医疗纠纷时使用。

  5、当结果失控时,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应认真寻找原因并进行客观分析后提出纠偏措施。否则当时失控项目检测结果不得发出。

  1、接到室间质评物时,实验室质控员开户外包装查验是否有漏夜和破损现象、数理及批次,并进行详细登记和签字。

  2、实验室项目组应按要求妥善保存质评物,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分批次随标本进行盲法检测。

  3、检测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报表格并签字了,个性注意单位预算换算值;随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及时交送科主任审核:原始测定数据单;已填报的原始表格;当月该项目室内质控图和原始数据。剩余的质评物应按要求2—8℃保存以便复检或验证。

  4、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检测标准:①按常规方法与患者标本同样检测;②与常规患者标本检测次数一致;③结果报告文件化(标本处理/准备/方法/检验/审核);④禁止实验室间结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间质评样本;⑥实验室所有记录或相关复印件至少保留两年。

  5、常见的“虚假”或“欺骗”行为:①实验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独立数据;②质评标本重复测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复试验;④特殊待遇和条件;⑤惩罚措施如成绩与考评或劳务费挂钩等。

  6、质评成绩回到后认真负责的进行客观分析,对于失控项目应结合室内质控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可对适温保存的剩余质评物进行复检或验证。

  化验室工作制度(十二):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6、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7、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8、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

  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

  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

  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

  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

  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

  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

  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

  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化验室考核制度细则 在化验室工作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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