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中锤炼自我 在履职中学思践悟

来源: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日期:2020-03-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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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巡视巡察工作“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不断创新发展的新常态下,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注重在巡察中锤炼自我,在履职中学思践悟,三轮巡察之后有几点体会。

  市县巡察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通过三轮的巡察,我感到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一些问题单依靠巡察难于解决;有的担心查出问题,会有损单位形象、影响班子稳定;有的担心巡察会使干部束手束脚,影响工作开展,配合意识不强。巡察人员从各单位临时抽调,对被巡察单位的专业知识和具体业务不熟,短时间内很难从细微之处,关键环节发现疑点、找出问题。我参加了2018年的三轮巡察,先后任两期副组长、一期专项巡察组组长,我在巡察中锤炼自我,在履职中

  学思践悟,觉得市委巡察办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宣传动员,扩大巡察知晓率。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党性意识。

      一方面通过严肃的党内组织生活,锤炼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另一方加强巡察宣传动员,使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督促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实际问题。拓展渠道“开门”搞巡察。只是在巡察单位内部召开动员会、张贴公告,单位内部网站公示,知晓率不够,下一步应注重在做好巡察前准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保密纪律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和驻地单位积极参与,进一步扩大巡察知识宣传和巡察工作的知晓率。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巡察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素质。一要根据应知应会应做的要求,指定学习内容,抓好自学;二要抓好巡察过程中的分析总结,通过召开碰头会、研判会,做到一天一小结,一事一分析,发挥集体智慧解决问题;三要抓好巡察工作培训,打好“地基”。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对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机关党建知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表现,违纪行为的构成及表现等重点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快速进入角色,深刻把握工作重点,迅速掌握巡察方法,坚定信心,少走弯路。

  三、强化成果运用,问题整改求实效。

      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一要抓好点上问题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认真实行“盘点销号”机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做到整改不彻底不过关,整改不见效不过关,有力推动点上整改。二要以点带面,切实扩大巡察成果。通过巡察不仅要被巡察单位得到整改,更重要的是着力整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出制度性的建设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加强成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察成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出实招。

      一是建立巡察人员“准入关”。对巡察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动态管理。巡察工作开展前,严格选配、严格培训、严格纪律、提高素质;巡察过程中,严格指导、严格监督、严格质量、确保成效;巡察结束后,严格考核、严格反馈、严格建档,从严管理。二是成为培养干部的“练兵场”。巡察工作能够培养干部的规矩意识,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因此应成为后备干部培养和加快干部成长的“练兵场”。三是建立人员“数据库”。巡察组成员抽调,注重从纪检、组织、财务、审计、信访等领域选择专家人才,充实巡察队伍。同时还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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